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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监会发布基金公司在港设立机构规定
时间:
2008-05-05
来源:
基金之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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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昨天刊登公告,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的规定。规定中写到,基金管理公司到香港地区设立机构前应当对香港的市场状况、监管环境以及法律法规等进行认真研究,充分考虑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的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,不应由于到香港设立机构影响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的业务运营,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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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题目:
《证监会发布基金公司在港设立机构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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